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经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 2024年 5月 14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4年 4月 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现再次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5月 14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5月 14日 9:15-15:00。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洪金路 48号公司 1号楼 9楼会议室。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议案 15.00、议案 16.00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4)公司独立董事刘勇先生、李军印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 2)、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 2)、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信用账户股东除应按照上述(1)、(2)提供文件外,还应持开户证券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中应写明参会人所持股份数量。
(4)股东为 QFII的,凭 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 2)、有效持股凭证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并请电话确认。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 2)、《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 3),并按上述(1)、(2)提供文件,信函(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电子邮件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公司董秘办,以便登记确认。
(6)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股东电线)出席现场会议签到时,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出示和提供上述证件、文件。经形式审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投票。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洪金路 48号公司 1号楼 10楼董秘办。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本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本所数字证书”或“本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本人(本单位) 作为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表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2、股东对总议案(如有)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非累积投票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注: 1电子、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 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 承诺。 2、登记时间内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的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